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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戴雪静律师 戴雪静律师,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,后深造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获法律硕士学位。2002年,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至今十五载。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和历练,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成熟执业律师。戴律师执业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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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戴雪静律师

手机号码:13388075526

邮箱地址:happy761012@hotmail.com

执业证号:11201200411758684

执业律所:上海申伦(天津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中粮广场2908室(地铁二号线鼓楼站下车即到)

合同纠纷

有偿合同有哪些特点?

有偿合同,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,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。买卖、租赁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。

有偿合同的特点:

1,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。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,其责任较重,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;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,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。

2,对缔约人的要求。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;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,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。

3,行使撤销权。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。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,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。

4,返还义务。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,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,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;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,原物存在时,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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